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建設城市物質(zhì)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證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(fā)展的基礎,是持續(xù)地保障城市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一個關鍵性的設施。它主要由交通、給水、排水、燃氣、環(huán)衛(wèi)、供電、通信、防災、園林綠化等各項工程系統(tǒng)構成。

市政公用設施包括:

(一)城市道路及其設施:城市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、城市軌道交通、人行道、公共停車場、廣場、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、路肩、護欄、街路標牌、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。

(二)城市橋涵及其設施:城市橋梁、隧道、涵洞、立交橋、過街人行橋、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
(三)城市排水設施:城市雨水管道、污水管道、雨水污水合流管道、排水河道及溝渠、泵站、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
(四)城市防洪設施:城市防洪堤岸、河壩、防洪墻、排澇泵站、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
(五)城市道路照明設施:城市道路、橋梁、地下通道、廣場、公共綠地、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。

(六)城市建設公用設施:城市供水、供氣(煤氣、天然氣、石油液化氣)、集中供熱的管網(wǎng)、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
昌都市三省藏區(qū)高原生態(tài)農(nóng)產(chǎn)品交易、加工、流通、綜合示范園二期基礎設施工程設計、施工(EPC)總承包項目(市政工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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